晋城6家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
近日
晋城6家事业单位
拟申请注销
公告如下
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等19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19〕40号)文件精神,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已整体转企改制为晋城市煤气有限公司。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同意,我单位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晋城市煤气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晋城市煤气有限公司承担、负责。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伟强
联系电话:13593332900
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
2020年11月24日
晋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共晋城市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市发【2017】5号)和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17】13号、晋市政办函【2017】74号、晋市政办函【2017】101号)的要求,我单位晋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已划转至晋城市国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晋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司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晋城市国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晋城市国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担、负责。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慧芳
电 话:2022979
晋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晋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的通知》(晋市编办字【2019】160号)和《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市厅字【2018】18号),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已并入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晋城市司法局同意,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担、负责。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晋莲
电话:13835608765
晋城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9日
晋城市水利建筑公司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等19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19〕40号)文件精神,晋城市水利建筑公司进行转企改制,转企后,划转至晋城国投张峰供水有限公司,由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进
联系电话:2298990
晋城市水利建筑公司
2020年11月6日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等19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19]40号)精神,晋城市建筑设计院转企改制,划转并入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由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晋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晋林
联系电话:2026390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2020年10月19日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等19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19]40号)文件精神,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划转并入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由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晋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建方
联系电话:0356-2027150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0年10月18日
来源:晋城在线
编辑:裴楠 |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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